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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十二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2012-05-22  浏览:

  “十一五”期间,东台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围绕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建项目监管等项重点,坚持实施“双优”工程,即优化生态环境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环境一起抓,把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又在保护环境中来支持、服务、促进东台经济的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市今年即将在苏北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在“十二五”时期将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这一时期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去年我市人均GDP已达到4000美元,今年预计超过4600美元,“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等都将发生重大变化。编制和实施东台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台市概况


  (一)自然环境概况与自然资源


  1、地理位置


  东台位于苏中沿海,北纬32°33′-32°57′,东经120°07′-120°53’之间,东濒黄海,南临海安、西界兴化,北毗大丰,西南与姜堰接壤,地处南通、泰州、盐城三市交界处,距省会南京260公里,属于长江三角洲沿江经济开发带,江苏省中部地区,东台市地理位置图见图1。市场覆盖半径大,被江苏省政府确立为现代化苏中沿海工商业中心城市。东台镇为东台市政府所在地。市境东西长63.25公里,全市总面积319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总面积219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999平方公里。滩涂面积1040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85公里。


  2、地形地质


  东台地质构造属扬子准地台区。以海相碳酸盐和碎屑岩为主的地台型地层,在印支-燕山褶皱基础上形成了大型陆相沉积盆地,即苏北-南黄海南部盆地。东台市属江、淮和黄河冲积平原,地形比较平坦,但也微有起伏,形成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地貌,地面高程最高达5.1米,最低为1.4米,大部分地区在2.6~4.6米之间,以范公堤为脊线,形成堤西与堤东两种不同地貌。堤西属苏北里下河碟形洼地,东部碟缘平原,河港纵横,湖荡交错,东北高平,西南低洼。堤东属苏北海积堆积海滨平原,东南高西北低,由于海流作用,仍在缓慢淤涨,是一片新兴陆地。


  3、水文条件


  (1)水系分布


  东台市地处淮河下游尾闾,内部水系较为复杂,以通榆运河(射阳河水系)为界,分为堤西里下河水系(串场河水系)、堤东沿海垦区黄海水系。堤东垦区又分为两块:川东港以南为独立排灌水系,与周边县市不相关联;川东港以北的原台东、海丰部分区域仍属里下河(串场河)水系。具体见表1。


  ①里下河圩区


  里下河圩区南起海安县界,北抵车路河,西至姜堰、兴化,东止通榆运河,面积583平方公里。区内河网密布,流域性河道有通榆运河、泰东河、串场河等省和盐城市管理河道;区域性河道有南官河、蚌蜒河、车路河等河道;县级河道有安时河、丰收河、进胜河、台先河、新胜河、永中河、先进河、十八里河、五烈河、立新河、游马河等。县级河道11条,123.99公里,乡级河道258条,817.64公里,条排沟615条,1280公里。


  ②堤东垦区


  堤东垦区为独立排灌区,西起通榆运河、北至大丰、南抵海安县境、东达新海堤,面积1748.2平方公里。区内有东台河、梁垛河、三仓河、安?河、方塘河、红星河等县级河道6条,各县级河道之间配有南北向大沟和东西向中沟,作为县级河道的支流。该区灌溉水源由东台、安丰、富安三座抽水站从通榆运河抽水补给,排涝则主要依靠沿海的四座档潮排涝闸。堤东垦区共有县级河道32条,680.1公里,乡级河道362条,1949.44公里,条排沟922条,1963公里。


  表1东台市境内主要河流一览表

水系名称

河流名称

长度( km )

起止地点

底高( m )

底宽( m )

流向

补给源

泰东河

25.6

东台 - 溱东

-1.0-3.0

50-80

南北

引江

串场河

40.5

富安 - 丁溪

-0.5-2.0

10-15

南北

引江

梓辛河

7.2

东台 - 五烈

-1.5

50-70

东西

引江

蚌蜒河

10.0

东台 - 广山

-0.4

25-30

东西

引江

引江河

7.6

范公 - 台南

-0.4

50

东西

引江

安时河

22.3

安丰 - 时堰

-1.5

20

东西

引江

何垛河

30.1

东台 - 头灶

-1.0-1.5

15-55

东西

引江

东台河

55.1

东台 - 蹲门

0.0-1.5

15-60

东西

抽水

梁垛河

53.5

梁垛 - ?港

-0.3-1.3

15-110

东西

抽水

三仓河

61.0

安丰 - ?港

-0.5-1.0

20-150

东西

抽水

安?河

33.3

安丰 - ?港

0.0-1.5

8-12

东西

抽水

方塘河

41.2

富安 - ?港

0.0-1.0

8-60

东西

抽水

射阳河水系

通榆运河

33.4

富安 - 丁埝

-4.0

50

南北

引江

水系名称河流名称长度(km)起止地点底高(m)底宽(m)流向补给源
串场河水系泰东河25.6东台 - 溱东-450-80南北引江
串场河40.5富安 - 丁溪-2.510月15日南北引江
梓辛河7.2东台 - 五烈-1.550-70东西引江
蚌蜒河10东台 - 广山-0.425-30东西引江
引江河7.6范公 - 台南-0.450东西引江
安时河22.3安丰 - 时堰-1.520东西引江
黄海水系何垛河30.1东台 - 头灶-2.515-55东西引江
东台河55.1东台 - 蹲门0.0-1.515-60东西抽水
梁垛河53.5梁垛 - ?港-1.615-110东西抽水
三仓河61安丰 - ?港-1.520-150东西抽水
安?河33.3安丰 - ?港0.0-1.58月12日东西抽水
方塘河41.2富安 - ?港0.0-1.08-60东西抽水
射阳河水系通榆运河33.4富安 - 丁埝-450南北引江

水系名称

河流名称

长度( km )

起止地点

底高( m )

底宽( m )

流向

补给源

泰东河

25.6

东台 - 溱东

-1.0-3.0

50-80

南北

引江

串场河

40.5

富安 - 丁溪

-0.5-2.0

10-15

南北

引江

梓辛河

7.2

东台 - 五烈

-1.5

50-70

东西

引江

蚌蜒河

10.0

东台 - 广山

-0.4

25-30

东西

引江

引江河

7.6

范公 - 台南

-0.4

50

东西

引江

安时河

22.3

安丰 - 时堰

-1.5

20

东西

引江

何垛河

30.1

东台 - 头灶

-1.0-1.5

15-55

东西

引江

东台河

55.1

东台 - 蹲门

0.0-1.5

15-60

东西

抽水

梁垛河

53.5

梁垛 - ?港

-0.3-1.3

15-110

东西

抽水

三仓河

61.0

安丰 - ?港

-0.5-1.0

20-150

东西

抽水

安?河

33.3

安丰 - ?港

0.0-1.5

8-12

东西

抽水

方塘河

41.2

富安 - ?港

0.0-1.0

8-60

东西

抽水

射阳河水系

通榆运河

33.4

富安 - 丁埝

-4.0

50

南北

引江


  (2)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历年变化较大,丰水年达到7.583亿立方米,平水年4.269亿立方米。由于地表径流利用率低,需要引水补充,主要由长江引至通榆运河、泰东河、串场河。堤西里下河地区,可直接从河网提水;堤东滨海平原,地势较高,需通过安丰、东台、富安三个翻水站补充水源。


  (3)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浅层地下水丰富,但矿化度高,含盐量高达3‰以上,不宜作为工农业和人畜饮用水;80米以下的深层地下水,水质较好,但埋藏深,开发成本高。目前,探明全市地下水净储量为3.01亿立方米,可开采量约为2000万立方米/年。近年来,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呈下降趋势,市区已出现降落漏斗,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4、气候


  东台市处于中纬度亚洲大陆东岸,属亚热带和温暖带过渡地带,气候条件良好,水热资源丰富,具有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4.6℃。年极端最低气温—11.8℃,年极端最高气温38.8℃。年平均日照时数2169.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51.0毫米,最大1918.2毫米,最少462.3毫米。年平均无霜期220天,年平均风速3.3米/秒,瞬时极大风速32米/秒,夏季主导风向东南风,冬季主导风向西北风,历年最大冻土深度11厘米。


  5、生物资源


  东台市现有植被大多为人工栽培而成,主要树种有杨树、水杉、银杏、柳杉、泡桐、柳树、梨树、柿树、杜仲等;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大豆、薯类等;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花生、芝麻、薄荷等;野生植物有纤维类、淀粉类、药用类,其中药用类资源丰富,极具开发潜力。


  野生动物包括脊椎类、节肢类、软体类及环节类等;水生生物555种,其中浮游植物190种,固着性藻类84种,底栖生物183种。优越的海洋环境为中华鲟、江豚等海洋动物的生存提供了条件,也孕育了丰富的水产品,主要有文蛤、对虾、鳗鱼、梭子蟹、水晶虾、鲳鱼、梅童鱼、冻蚬、泥螺等。


  6、滩涂和海洋资源


  东台市东临黄海,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沿海滩涂,现有滩涂1040km2,辐射沙洲670km2,滩涂面积以每年667hm2的速度增加,形成典型的沿海湿地生态系统。沿海滩涂可分为四种类型,由海堤向东依次呈南北向带状排列。


  (1)草滩:宽度4km左右,地面较平坦,植被为白茅或芦苇群落。


  (2)盐蒿滩:位于草滩以东,宽度3~5km,处在平均高潮位和大潮位之间。地面比草滩略低,植被为单一的盐蒿,可促进泥沙淤积。


  (3)泥滩:位于盐蒿滩东侧,宽度0.5~6km,滩面无天然植被,有黄绿色藻类覆盖,蟹穴特别多,并有泥螺等生物。


  (4)粉沙滩:宽度3~24km,在平均低潮位至小潮高潮位之间。滩面生物主要有泥螺、文蛤、四角蛤、蟹等。沿海滩涂生物种类繁多,其中药用植物、鱼虾类资源尤其丰富,为丹顶鹤、朱?等珍禽提供了栖息地。


  东海海域受两大潮波控制。一为太平洋潮波,由南向北推进;二为黄海西部旋转潮波,由北向南推进。这两股潮波在?港以东海域汇合,形成特有的海洋奇观“虎头潮”。“虎头潮”浪高4~5m,十分壮观。同时,两股潮波撞击形成惯性旋转将?港南北岸线冲刷成中部凹陷的海湾地貌,形成特殊的景观,为我国四大海域独有。东台海域适宜的环境条件,为海洋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繁衍和生存场所。


  (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极其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紧紧围绕打造“金东台、大东台、美东台”的目标,带领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共克时艰,较快扭转了经济增速明显下滑的局面。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小康社会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九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市)行列。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3.6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603元,比上年增长14.3%。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8.3:46.8:34.9,二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趋于合理。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7.42亿元,比上年增长3.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6.76亿元,比上年增长16.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9.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年实现全口径财政总收入46.45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66亿元,比上年增长35%,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对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等资金保障力度加大。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98分以上。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及环境质量回顾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东台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围绕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建项目监管等项重点,坚持实施“双优”工程,即优化生态环境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环境一起抓,把打造最佳人居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又在保护环境中来支持、服务、促进东台经济的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1、全面实现小康环境质量指标


  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保指标,重点考核和评价全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其中包括全年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等项指标。2008年至2010年,我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均达到了标准要求的80分以上。


  表2东台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汇总表

年度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百分率(2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0)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10)前 90 分已得分数 公众对城乡环保满意率(10)小康环保考核监察系数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按老指标计算所得综合指数
200888.399.77068.872.5   81.3
200989.399.49076.681.4   90.7
201087.11009072.780.7   89.4


  2、总量减排任务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市严把项目准入关,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不允许突破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到位。在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进经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坚决遏制粗放型经济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率。


  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染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全市染织企业,保留的化工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同时,调整三次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并进行合理布局,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生活面源排放量。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严防偷排现象发生。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行。努力做到防治设施没有到位的新建项目,坚决不允许投产;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试生产的,或以试生产为名,进行违法排污的,坚决停产,予以高限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0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10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8493吨。2010年我市的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6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900吨以内。比2005年分别削减了12%和7.92%。预计年内可以完成任务。


  3、创建模范城市工作稳步推进但存在差距


  《东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总体规划》于2006年12月20日在南京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组评审,成为苏北五市中第一家通过创模规划评审的县级市。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修订提高创模考核指标体系后,我们根据考核指标及时作了相应调整。2007年,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为创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稳步推进。


  从2007开始,国家对创模的要求更加严格。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已于2007年1月1日实施,新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大类的30项必考指标和两项参考指标。对照创建指标,我市的创建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在30项必考指标中,除1项指标不考核、1项指标考核时现场测评外,我市现有17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有5项指标接近考核要求,6项距考核要求较大。


  4、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2006完成了生态市规划修编,2007年通过省环保厅评审并由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头灶镇通过省级环境优美镇验收并正式命名;镇新曹镇通过盐城市级环境优美镇验收。三仓、富安、安丰镇省级优美镇创建规划通过评审。梁垛镇梁垛村、后港镇沙杨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富安镇集贤村、富安镇北街村、梁垛镇四港村、安丰镇九桥村、时堰镇港西村溱东镇周黄村、后港镇九龙村通过生态村验收并被正式命名、授牌。通过ISO14000认证7家。新宏扬有机生态肥公司、神农保健品公司、?港农场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复查;建成绿满园有机鸡生产基地;东台市德辉节能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水性涂料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推动三仓镇新五村、富安镇北街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东台镇三灶村、头灶镇保丰村开展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并争取到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十一五”期间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盐城市级绿色学校12所,绿色社区1个。目前新曹农场中学、唐洋镇中学和?港镇新曹中心小学申报省级绿色学校,时堰镇小学、头灶镇六灶中学申报盐城市级绿色学校,东园社区和新兴社区申报盐城市级绿色社区。开展生态市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调研,对照考核指标要求,逐条分析我市生态市创建指标达标情况,为完成通过省级调研的任务打好基础。


  5、饮用水源保护得到落实


  针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现状,组织编制了《东台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重申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的重要性,制定完成了《东台市泰东河、通榆河水系图》、《东台市泰东河沿线污染源分布图》和《东台市泰东河沿线污染源整治动态图》,对快速查准、查清我市饮用水源上游腹地污染源动态变化情况提供了保障。使得各污染源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能够一目了然,尽收眼底。经我局多方争取,由省环保厅牵头,泰兴环保局、兴化环保局、东台环保局建立以确保下游饮用水安全为目标的防范联动机制。通过反复沟通、磋商,完善了防范制度和体系,形成了对水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对各自责任专门进行了明确,形成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情况互通、联手检查等。这一套制度和体系的建立,为我市上游入境水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专门购置一艘汽艇用于饮用水源保护监管。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对通榆河、泰东河区域内的100多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对所有处于生产状态的企业生产废水进行了全面检测。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三个方面。一是化工类污染源整治。对26家化工类企业实施限期关闭;二是非化工类污染源整治。对37家非化工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23家非化工类工业企业实施限期关闭部分工艺,对21家非化工企业项目限期实施关闭;三是非工业类污染源整治。对水源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区、保护区沿岸砂石场等7个区域进行专项整治。


  6、污染源普查取得成效


  市财政安排185万普查专项资金,投入3500多人进行污染源调查登记、填报、审核、录入汇总工作。我市普查工作在盐城地区普查工作量最大。工业污染源普查总量占全盐城市1/4以上,农业污染源普查总量占全盐城市1/3以上。推进速度最快。在盐城各县市中率先上报调查结果。普查数据质量最好。在全省电脑核查中,我市数据无误率得99.6分,为盐城各县市之首;在盐城市“家家到”活动中考核得分最高。普查成果利用率最高。按要求普查专题研究报告为2篇、论文为3篇,而我市实际形成8个污染源普查专题研究报告,征集论文30多篇并筛选出24篇汇编成册。整理汇编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事迹42份材料,整理汇编污染源普查常用代码手册,成功研发了GIS普查数据查询应用系统,刻录污染源普查专项光盘11张存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371盒,整理制作污染源普查工作集锦,全面、系统地汇总了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效。


  7、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一批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日处理2.5万吨城市污水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东台市高新技术园区、东台市沿海经济区、溱东不锈钢产业园区都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市区集中供热实现全覆盖。


  (二)“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回顾


  1、市区空气环境处于“轻度污染”,以尘类污染为主


  2009年我市市区环境质量空气良好以上天数327天,为轻度污染,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和日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平均值超标,超标率为11.7%,降尘平均值符合推荐标准。“空气质量指数”为0.74,属轻污染级。从2009年日报及周报统计结果看,尘类污染是市区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较上年有所上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空气均属“轻污染级”。市区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和日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06年日平均值超标,超标率为12.9%,2007年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值超标,超标率为12.3%,2008年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值超标,超标率为11.7%,2009年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值超标,超标率为11.7%;降尘均符合推荐标准。尘类污染是市区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


  2、市区酸雨污染有所改善,酸雨频率与上年相同


  2009年市区降水pH变化范围在6.35至8.26之间,降水pH平均值为6.93,酸雨频率为0%,污染等级Ⅰ级,为非酸雨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年度降雨污染等级均为I级,为非酸雨区。2006年、2007年年酸雨频率分别为22.1%和7.2%,2008年、2009年未发生酸雨,酸雨频率整体呈下降趋势,污染减轻。


  3、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达到要求,但需警惕水质下降趋势


  我市城市饮用水以南苑水厂集中式供水为主,取水水源为泰东河,其水面宽阔、流量大、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同时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力,其水质尚佳。在丰、枯、平水期及全年总体水质都为Ⅲ类,达到饮用水源水质要求。2009年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是氨氮、总磷、铁等,六价铬、苯系物等有毒有害特质未超过生活饮用水中相应的标准。其均值型污染指数0.58,为“轻污染”级。


  “十一五”期间,前三年年均值主要超标项目均为氨氮和总磷,2009年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和铁,重金属污染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十一五”期间饮用水源水质均为“轻污染”级,全年总体水质都为Ⅲ类,符合饮用水源要求。但2006年至2009年饮用水源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0.46、0.48、0.51、0.58,指数呈上升趋势,水质有下降趋势。


  4、主要河流中,泰东河水质最好市区内河水质最差,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


  2009年度,我市主要河流水质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按Ⅲ类标准评价,污染最重的是市区内河,其均值污染指数高达1.09,污染程度远高重于其他河流,但较2008年有很大改善;其次为通榆河、串场河、何垛河,水质最好的为泰东河。影响我市地表水水质的首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污染分担率高达31.9%,其次是总磷,污染负荷达14.4%。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分别为第三、四、五位主要污染物。我市地表水体以氮磷类和石油类等有机污染为主。


  “十一五”期间,我市河流中主要污染物均为氨氮和总磷,2006年至2009年,两项污染物的分担率分别为39.9%、40.3%、40.3%和46.3%,污染程度呈直加重趋势。均采用III类水质评价,各年度河流间水质比较为:2006年度泰东河最好,其次为串场河、通榆河、何垛河,最差为市区内河;2007年度泰东河最好,其次为串场河、何垛河、通榆河,最差为市区内河;2008年度泰东河最好,其次为何垛河、串场河、通榆河,最差为市区内河;2009年度泰东河最好,其次为何垛河优于串场河优于通榆河,最差为市区内河。“十一五”期间水质最好的为泰东河,最差为市区内河。


  5、农村地表水呈轻度污染,农业水环境污染应引起足够重视


  由于农业污染源面广量大,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科学技术文化素质不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强,畜禽、水产养殖、农膜、秸秆造成的农业水环境污染不容乐观。


  2009年全市9个农村地表水功能区。其均值指数0.66,为“轻污染”级。首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污染分担率达36.2%。其它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溶解氧的污染分担率分别为32.8%、29.5%、1.5%。我市农村地表水功能区、乡镇及以上河流和行政村级河流水质整体水质达Ⅲ类,总体上处于轻度污染状态。所有功能区断面的各个项目大部分达标,只有个别项目有一定程度的超标,化学需氧量超标率为33.3%,氨氮超标率为22.2%,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率为11.1%。


  “十一五”期间,9个农村地表水功能区的均值性污染指数,2007年度为0.49,2008年度为0.55,2009年度为0.66,均为“轻污染”级。


  6、地下水水质不容乐观,但承压水水质优于潜水


  目前我市监测的地下水类型为潜水和承压水。2009年度,我市地下水潜水层污染和承压水层都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承压水中氨氮超标,其超标率分别为50.0%。其它各项均达到Ⅲ类标准,二眼承压水的水质分别为良好(I类)和较差(I类)。潜水中总大肠菌群超标比较严重,其超标率高达100%;氨氮和锰也有一定程度的超标,其超标率分别为75.0%和50.0%。这表明潜水易受地表污染的影响,四眼潜水井的水质有一眼为良好(IV类)、一眼为较差(IV类),另二眼均为较差(V类)。


  “十一五”期间,市区地下水中承压水水质优于潜水。2006年至2009年承压水中氨氮均超标,2008年亚硝酸盐氮超标,其余各项均达到III标准。各年度潜水中总大肠菌群最严重,超标率100%;2006年至2009年氨氮均超标,2008年至2009年亚硝酸盐氮超标,2009年锰也略有超标。


  7、入海河口整体水质为IV类,水质稳定


  我市东濒黄海,海岸线长达85km,境内为方塘河、三仓河、梁垛河、东台河等4条主要入海河流,由于地势东高西低,堤东入海河流常年滞流无流速,河水自净能力较差。2009年入海河口有机类平均指数0.86,为中度污染,氮磷类平均指数0.76,也为中度污染,说明我市入海河口水质污染类别为有机氮磷污染型,与2008年相比有所好转。


  “十一五”期间,我市入海河口主要污染物有总磷、溶解氧、石油类,水质污染类别为有机氮磷污染型,整体水质为Ⅳ类。


  8、声环境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


  2009年我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的路段占93.1%,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状态,声环境质量好与较好区域的面积占59.0%;各类功能区噪声均全部达标。与2008年相比,2009年道路交通噪声机动车流量略有减少,污染程度略有减少,2008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6dB(A),2009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3.7dB(A);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无较大变化;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为好的区域由总面积的14.3%上升为29.5%,但重度污染区域由总面积的4.5%上升为8.9%。


  “十一五”期间,各年度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2006年68.0db(A)、2007年68.0db(A)、2008年66.6db(A)、2009年63.7db(A),呈好转趋势。各年度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2006年51.5dB(A)、2007年51.5dB(A)、2008年54.9dB(A)、2009年54.5dB(A),均为较好级,其中2008年污染最重。功能区噪声,1类区昼夜噪声整体呈好转趋势,2类区昼间污染最重的为2009年,夜间污染最重的为2008年,3类区整体呈好转趋势,4类区昼夜噪声整体呈好转趋势。


  9、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呈“优”级


  我市位于苏中沿海,土地总面积322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161.3万亩,水田约占1/4,旱地约占2/3。境内一马平川,以古范公堤(今204)为界,全市分为堤西、堤东两大区域。堤西属苏北里下河碟形洼地东部碟缘平原,水田主要分布在堤西里下河地区,以缠脚土、红屎土、鸭屎土为主;堤东为苏北海相堆积海滨平原,东南高西北低,由于海流作用,仍在缓慢淤涨,是一片新兴陆地平原,土壤偏碱性,旱地主要分布堤东沿海地区,以黄泥土、水粉土、灰泥土为主,并呈逐步过渡。经评价,东台市生态环境质量EQI指数为85,大于75,属于“优”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重金属含量均低于二级标准。不锈钢产业园区有几个点的镉、镍含量接近二级标准限制,且不锈钢产业群的测点各项数据中镉、镍含量虽然没有超标,但综合污染指数值偏高,应引起重视,加强管理。沿海经济开发区属于我市土地新生力量,本底质量较好,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积极推广绿色产业,保护好当地的环境资源。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是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区内河和堤东地区水体与外界连通不畅,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强,垃圾填埋场不能满足因城市化快速发展而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的处理需要,乡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压力较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仍然很重。


  二是污染物减排形势依然严竣,现有污染物总量基数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会有较大增幅,减排潜力和空间越来越小。总量因子增加氨氮、氮氧化物,减排范围向农业面源、机动车延伸,减排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农药、化肥的普遍使用,以及畜禽、农膜、秸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缓解,土壤污染问题和外来有害物种的影响逐步显现。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四是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够强烈,环保执法监督压力较大。少数业主非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城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工业和社会生活及交通噪声扰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市民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生活垃圾和有害物质乱扔乱抛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区域环境问题还较突出,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依然严竣;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压力较大。


  六是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环境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收费价格偏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机制尚未形成;环保投入未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不能满足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的实际需要,这些都制约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建设同步快速发展。


  七是创建生态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还存在差距,2008年9月2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环办〔2008〕71号),对创模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创模指标体系从原来的30项加两项参考指标,调整为26项考核指标,从指标设置到考核要求都有较明显的调整,在“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指标增加或加严考核要求。创模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环境保护发展带来的机遇


  一是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强环保目标责任管理,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环保目标责任,建立了覆盖市、镇和各职能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环境保护成为转变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成为“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八大措施之一,将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新的发展模式将有利于缓减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带来的新的压力,也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缓解已经形成的结构性污染创造契机。


  三是沿海开发更加注重环境保护。2009年06月10日下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将建设成为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江苏省编制了《江苏省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在沿海大开发的背景下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工作。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生态建市的方针,建设“生态文明”,落实“五个统筹”,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增加全民环境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


  2、基本原则


  遵循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共建共享“四个原则”,按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三个重点。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环境优先;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比较借鉴,自主创新;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1、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总量削减为主要目标,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着力通过总量控制工作,大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污染物产生量、资源能源消费量的减少,优化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并形成总量控制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2、改善环境质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以要素规划研究为主线,科学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3、保障环境安全。充分考虑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环境承载力,及其对环境监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以落实规划任务为载体,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4、优化经济发展。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过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取得初步成效,主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创建生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空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入海河流、近海海域等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有所提高,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省环保厅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控制要求,污有效减轻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在“十一五”期末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基础上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


  六、“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1、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5%。


  2、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COD)<3.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4.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3、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


  4、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5、噪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城区)≤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城区)≤70dB(A)。


  6、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5%。


  7、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


  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


  9、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1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1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1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13、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14、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1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16、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总量控制目标:水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控制要求在2010年排放总量基础上削减5-10%.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要求在2010年排放总量基础上削减5-10%。


  17、“十二五”期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每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18、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名列本省前列。


  19、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20、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1、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2、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详见:附件一: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附件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


  七、“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十二五”环保规划将在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进历史性转变,重点实施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持续强化总量控制管理,进一步制定和细化落实“十二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并启动氮氧化物、氨氮总量控制计划。开展以环境质量影响分担率为先决条件的污染物排放量分配研究,在区域层次解决污染物减排和质量改善的响应问题,初步建立基于容量总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推行持证排污。定期对排污大户、污染大户实施审计和信息公开。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统计、分析、评价制度,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倒逼机制由末端逐步向中端和前段延伸。引入排污交易机制,以经济杠杆推进污染减排,推动污染物的定量化管理、实现减排成本最小化、推进企业自主治污和技术升级、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化学需氧量减排从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点源治理为主向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和农村面源治理推进,加强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协同推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和生产线;加大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污染物浓度或总量超标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深度治理,现有治理设施要升级换代,确保污染物减排;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做好东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天、45.46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年减排COD1700吨。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进养殖方式,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建设治污设施;工业园区、市区实施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实施机动车淘汰工程及车用油品替代工程。


  2、水环境保护


  (1)饮用水源保护


  继续宣传实施省人大《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要求,研究部署我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有关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切实保护好泰东河、通榆河等饮用水源的水质,以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加强全市集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管理,完善饮用水源管理台帐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台帐,重点加强泰东河、通榆河两侧各l公里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管理。


  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饮用水井达标活动,对没有设立或已设立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划定或调整,并竖立标志牌。


  继续推进城乡供水联网,城乡供水联网的同时加强现有备用水源管理,建议在通榆运河设立市地面水厂备用取水口。


  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工业企业,坚决实施关闭、搬迁或转产。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方案。


  努力建立与兴化、姜堰的上下游跨界水环境管理和污染纠纷联合处置和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紧密合作、加强监管、团结治污,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继续加强泰东河、通榆河沿线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减轻船舶对水环境的污染。严格执行装运危险毒品的船舶进入泰东河、通榆河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凡运输船舶必须装置油污染防治设施。


  加强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将市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污水收集入厂并形成处理能力。


  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保护泰东河、通榆河沿岸及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根据《东台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在涉河、涉井地区选点开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城镇等生态试点建设,保护好泰东河、通榆河及沿线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


  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在主要饮用水源通榆运河、泰东河上布设镇界监测断面,定期实施采样、监测。定期将各乡镇水质情况报告局,考核各乡镇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强化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污染源管理。加强泰东河、通榆运河沿河污染源监督监测,突出重点污染源,关注一般源,特别是不锈钢产业基地、化工、印染等企业加大监测频次,在监督监测中进一步强化生产工艺调查与核实、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内容。加强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数据的解析分析,提高数据的综合评价能力。争取形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108项水质监测指标全分析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经常性举行应急监测演练。


  (2)农村地表水


  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建设,对仍然饮用地下水的地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减轻农业面源对水环境的污染。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复混(合)肥料和钾肥,推广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生物农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次数和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水污染防治。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


  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治理淤积严重、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河道。本着综合治理,全面配套的原则,河道疏浚与沿线建筑物配套改造同步实施,发挥综合效益,采取生物、工程措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本着统筹兼顾,综合兴利的原则,坚持河道与圩堤加固、修筑机耕道、填平废沟塘、灭螺、河道清障、农田林网、护岸工程相结合,努力提高河道疏浚的综合效益。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管理的原则,坚持一建即管,边建边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河道管理工作正常化、法制化,保证县乡河道始终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求。


  (3)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加强陆源污染的控制与管理,根据海域的环境容量和环境保护目标,以海定陆,全面实施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和污水达标排放双控制。加强总量控制的监督落实,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总量控制计划和总量分配方案,对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主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加重对超量排放单位的处罚力度。结合沿海大开发的发展规划,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调整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科学建设沿海经济开发区,积极打造以高新产业为先导、高附加值特色产业为支柱、高资源利用为平台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培育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精特新”企业,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总量。鼓励企业绿色生产,指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积极鼓励开展中水回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加强沿海污水处理厂、市高新技术园区污水处理厂、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废水排放入海的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发展高效农业和先进的施肥方式,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运用生态学原理和技术防治海水养殖污染,积极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3)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特别是东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天、45.46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年减排COD1700吨。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统筹规划供水、节水和中水回用系统。城市新区排水系统必须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通过污水管网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和相应地方污染排放标准。


  在沿通榆河、泰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两侧3个镇,规划建设0.8—1万吨/天规模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实现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善乡镇水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


  科学规划达标尾水的回用和排放。大力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城镇景观、绿化、道路冲洒等优先利用再生水。


  推进污水处理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与污水处理设施相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制订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地方标准》,探索多元的资源化途径。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100%。


  强化污水集中处理厂监管。加强污水、污泥处置费的征收,推进污水、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改革。污水集中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仪,对排污口实施动态监管,严禁超标排污。


  3、大气环境保护


  (1)加强产业结构及工业布局调整


  在市中心区重点发展以交通、商贸、科教、文化、金融、信息和服务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工业发展方向是食品、电子、工程机械、轻纺等低能耗的无污染的工业项目。依靠技术进步加速对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其万元产值能耗降低。坚决淘汰一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


  (2)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实施苏中环保热电搬迁工程,。对已有的供热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并实现达标排放。合理优化供热布局,采用先进技术对集中供热设施实行改造,提高供热水平和供热效率。在台城西部建设热网覆盖区,覆盖区内淘汰现有小锅炉,集中由热电厂供气。


  (3)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


  ①推广使用清洁高效能源,增加电、气在终端用能中的比重,扩大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使用量和使用比例,逐步改善能源结构。划定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及限制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和销售,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在有条件情况下以电力替换煤炭,推广电力的热力用;加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设中的利用,发展电热综合利用技术,扶持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充分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形式的能源。


  ②推广洁净煤技术,严把进入我市的煤炭质量关。有计划的推广低硫、低灰分优质煤的使用,控制煤烟型污染。提高配煤质量,实现配煤供应,将含硫量作为主要控制指标,采用合理的配置方式集中供应煤质相对稳定的配煤,逐步减少原煤的直接使用。限制高硫高灰分煤炭的使用,推广使用固硫煤。


  ③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控制。逐步推广、安装脱硫净化装置,对难以改燃清洁燃料或优质煤的大型锅炉房逐步实施烟气脱硫;工业锅炉、窑炉逐步用洁净气体(液体)燃料及型煤替代散烧原煤;开发使用高效除尘器和低氮燃烧器,提高锅炉燃烧效率;推广烟气净化技术、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分级送风,分级燃烧,低氮燃烧等低NOx排放控制技术、经济适用的工业锅炉,窑炉高效燃烧技术和配套的污染控制技术;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减少汽车和摩托车的尾气排放。


  ④制定相关技术和金融税收政策,增加资金投入。积极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扶持洁净煤技术;鼓励生产和消费使用清洁能源;对清洁能源示范工程的科研开发项目、推广项目给予支持,按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给予优先贷款、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税收优惠及表彰奖励,利用风险投资资金和担保资金给予支持。


  ⑤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结合全市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研究与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的分析,以及相应的经济能力和技术支持能力,通过综合和系统分析,制定“清洁能源行动计划”,为清洁能源行动提供依据。


  (4)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工程


  对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园区、溱东不锈钢产业园区等大气污染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园区以外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如水泥、耐火材料、不锈钢酸洗、铸造等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优化能源结构,通过提高供气能力,提升和扩大清洁能源区建设,在供热管网内禁止使用供热锅炉,管网外的锅炉强制建设配套的除尘、脱硫装置。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燃煤改造技术。


  开展市区三产油烟专项整治,对小饭店、小食堂加大推行油烟净化设施的力度。


  (5)市区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综合整治


  在东台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支持、引导制造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机动车。


  强化市区摩托车及其他高排气污染车辆拥有量的控制,逐步淘汰燃油助力车,根据市区区域功能,结合道路车辆特点、建筑分布,设置交通标志、标牌,确定禁行车辆、禁行道路和区域。鼓励购买和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


  采取初检、定期检验和设点抽检相结合的排气污染防治手段,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管理。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纳入车辆初次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超过排放标准,不得核发牌证;定期检验超过排放标准,不得办理签章手续;超过排放标准要求机动车管理人或所有人进行治理,直至检测合格;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进行监督抽测。


  (6)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工地的环境管理,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封闭运输和封闭堆放,市政工程实行全程围栏施工。抑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二次扬尘,继续加强道路保洁力度,减少路面积尘量。采取种植草皮、木屑压实、铺镂空砖后种草等措施消除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完善居住小区绿化配套工程,减少地面扬尘。


  (7)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杆禁烧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落实政府一把手是秸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地方环保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考核政府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监察、农业、农机、铁路公路及各镇分工合作,把秸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8)继续巩固烟控区建设


  随着城市的发展,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及时调整烟控区面积,加强烟控区建设,使烟控区覆盖率>90%。对烟控区内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烟控区内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9)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区绿化水平


  通过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体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强仙河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控制污染,改善环境,防止垃圾渗滤液二次污染。高标准建设新曹垃圾填埋场。


  (2)加强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与运输的管理。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当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去向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重新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以及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到现场检查后作出预审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报省环保部门审批。


  建设江苏磊达集团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对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监控部门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点醒目处布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3)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我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企业治污设施产生的污泥。针对不同污泥的性质特点,结合本行政区划和处置场地的运输距离,兼顾到环境生态效益与处置成本、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对污泥处置场地采取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布局。生活污水处理厂按规划要求送交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化工、印染、酸洗等企业和市高新技术园区污水处理厂、溱东不锈钢产业园区将污泥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直接承担主体是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企业负有对本企业所产生污泥合理处理并最终达标处置的责任。如果污泥处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企业将承担首要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管。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充分认识对环境安全性的影响,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指导和管理,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认知,明确部门职责。将公开污泥自理处置的方式,将舆论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辅助手段。按《污泥处置技术指南》要求,通过政策引导,使水处理污泥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制定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收费体系。鉴于目前用于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不足,将制定有关建设和运行的保障性鼓励措施,污泥处理处置应与污水处理同等重视。根据我市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污泥处置、处理收费政策和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对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资源化工程给以政策性引导,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能量回收和物质回收的工艺技术。充分发挥民营、外资资本的推动作用,建立接纳和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和运营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污泥处置的市场化进程。


  (4)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村固体废弃物产生


  合理规划设计养殖场地,大力推广应用畜禽粪便集中生物固氮发酵无害化处理技术,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兴办有机肥加工企业,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全部达标排放,处理率达到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减轻焚烧秸秆或将其推入河道造成的污染。重点进行秸秆直接还田,秸杆发电等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


  实施“白色污染”控制工程,推广使用降解膜、长寿无滴膜等新型设施和配套的先进技术。按区域布点,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实施农村“六清六建”工程。对面广量大的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一是清理垃圾,建立垃圾集中管理制度,对居民散放垃圾进行集中处置;二是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三是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禁止露天焚烧;四是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理制度,每年所有河道清污一遍;五是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排放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六是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拆除违章建筑,彻底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


  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水源保护区,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要把水源保护区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大力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开展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2)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全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镇和规模较大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市区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3)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4)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流域要尽快普及。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6、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流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集中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使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调整产业结构,严格准入条件


  制定和完善重点防控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在重点防控区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建设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时,要科学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保障周围群众健康。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场地和周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评估试点工作。


  (2)全面排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对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账,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流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处,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重金属污染企业,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关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坚决取缔无经营许可证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以重点防控区域污染源防治为重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分区控制、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划定重点防控区域,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明确重金属污染责任主体,进行污染评估,分区、分类有针对性地采用经济高效的修复技术,组织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3)强化环境监管


  建立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巡查制度,提高监控技术手段,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严防超标排放;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对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确保饮水安全;将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作为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继续做好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专项检查,防止二次污染;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维护社会公平。


  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重点防控区域监控技术方案;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府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纳入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组织相关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药剂和活性炭等物料,加强饮用水备用水源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投入,不断加强重金属污染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对农产品产地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定点监测,及时掌握产地重金属污染变化趋势。


  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排污口水质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的监管,督促企业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


  7、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


  (1)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


  全面加快生态镇村创建步伐。省级生态镇头灶镇、安丰镇要进一步提升创建成果,确保2011年通过国家生态镇验收。其它各镇要紧紧围绕省级、国家生态镇考核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全力以赴,确保2014年前全部通过省级生态镇考核,2016年之前全部通过国家生态镇考核。着力加快生态村建设,省级生态村要全力申报国家级生态村,盐城市级生态村要力争建成省级生态村,其它所有村2014年前要达到盐城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迅速提升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强势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全面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进程。确保今年年底市区污水处理厂达到90%的运行负荷。头灶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镇区生活污水纳入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工。其他各镇都必须在10月份拿出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方案,最迟2011年要开工建设。获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的新五村、甘港村、三灶村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通过验收,新建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集中居住区也要逐步配套到位。农村散住户要通过改厕或“一池三改”全覆盖等方式实现对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


  强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各镇要增加投入,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垃圾房和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并覆盖到所有村组,确保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要真正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所收集的垃圾经过压榨后全部送指定地点处置,禁止就近填埋,随意倾倒。全面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明确保洁要求、保洁责任、保洁区域,并与报酬直接挂钩,严格考核奖罚。要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确保镇村道路、庭院、水面、河岸、田园等处无暴露垃圾,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认真落实人畜粪便处置措施。各镇要强势推进改厕工作,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督促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粪便综合利用措施,全市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全部实施粪污沼气治理工程,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水达标排放。切实加强水体环境保护。实行河道管护责任制,将河道管护责任与管护人员报酬、河道收益等密切挂钩,确保达到“底清、面洁、线畅、坡绿、岸净”。要高度重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强势推进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继续实施市镇村三级立体督查机制,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督查,杜绝秸秆成片露天焚烧和抛河现象。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的目标,继续加大秸秆机械还田推进力度,确保秸秆机械还田率达70%以上;积极推广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秸秆汽化、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以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彻底整治镇区环境。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整顿占道经营,确保主要交通干道畅通无阻。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民集中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地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环境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无死角,工作无盲点。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街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镇区公厕达不到生态镇要求的要迅速整改或重建。


  着力培育生态建设亮点。在对黄海森林公园、永丰林生态园、?港农场有机农庄、区域供水、河道整治、缫丝废水零排放等现有生态建设亮点进一步巩固提升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生态建设新亮点,新典型。其中环保局重点在污染治理、循环经济、自动监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和基层创建等方面;发改委重点在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等方面;住建局重点在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城市绿化等方面;农委重点在生态农业、秸秆综合利用、规模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一池三改等方面;水务局重点在农村河道整治、河道长效管理方面;城管局重点在垃圾处理机制、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卫生局重点在医疗废物和改厕等方面培育3-5个各具特色的生态建设新亮点,以充分展示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显著成效。


  (2)加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力度


  ①创模指标调整较大


  2008年9月2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环办〔2008〕71号),对创模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创模指标体系从原来的30项加两项参考指标,调整为26项考核指标,从指标设置到考核要求都有较明显的调整,在“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一些重点指标增加或加严考核要求。


  取消5项指标。取消的指标有(1)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2)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3)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4))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南方城市不考核);(5)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淡化GDP考核指标。取消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以“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西部城市85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指标替换。突出污染减排实效。将原来指标中的第26项“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调整到3项基本条件之一,将是否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作为创模“一票否决”的前提条件。


  突出保障饮水环境安全。加严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的要求。将原指标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改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水质达标。扩大考核范围,强调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保护。将“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城区内无劣Ⅴ类水体”改为“城市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全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保障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


  修订后的创模指标体系提高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标准,将“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改为“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城市生活污水考核指标调整为“36个大城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5%,其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并增加了具体考核要求。提高了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考核标准,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增加全国36个大城市(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污水收集与处理率达到95%以上的考核要求。增加与加严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考核要求。其中对无害化处理进行明确定义,即:卫生填埋场、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建设和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垃圾堆肥的有关标准要求。不达标的,不得认定为无害化处理。


  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强调依法管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相比于修订前的“十一五”创模指标,以下两项指标更强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一步加严要求。将原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调整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将危险废物处置率100%改为“危险废物依法得到安全处置”。


  其他几项指标:


  在“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考核项的要求中增加“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受周边地区突发事件波及的环境灾害)”与“无重大辐射事故”的要求。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指标考核要求中增加“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将原参考指标“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并入“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的考核要求。


  将原参考指标:“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并入“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考核要求。


  将原指标中“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一项并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订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中。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指标考核要求中增加“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②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把创模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达到“创模”标准,我们要正确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有差距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将每一项有差距的指标分解到具体的重点工程,全面抓落实,亟待推进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有:


  一是加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全力争取省爱卫会向国家爱卫会推荐。在2006年12月20日的创模规划评审会上,省环保厅领导介绍,国家爱卫会近年来对国家卫生城市考核的要求有所提高、每年审批的名额减少,每年每省只批准1至2个国家卫生城市,而目前我省有8至9个城市已经列入省爱卫会向向国家推荐的名单中。因此此项工作压力很大。


  二是继续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纳污管网)的建设速度。因为污水处理厂即使达到日处理2.5万吨的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依然达不到80%。待建设的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增加生活污水处理功能,并承担部分市区生活污水处理任务。继续加大市区内河整治力度,到年底市区内河水质得到根本改善,消除劣Ⅴ类水体。


  三是大力做好节水工作。我市单位GDP耗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和国家考核指标仍有差距,应对全市用水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尤其是工业用水及工业废水排放情况,画出全市水平衡图或制作水平衡表,排查节水环节,制定节水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四是按照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省环保厅批复的要求,加快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纳污管网的建设工作。


  五是高标准建设新曹垃圾填埋场,并建成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建设仙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六是按照建设省级园林城市计划,狠抓绿化建设,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标。


  七是继续加大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通过努力完成此项指标的达标任务。我市已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站,年内通知省级验收,应在成功启动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使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扎实开展下去,完成指标任务。


  (3)加快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


  一是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结合农村自身特点,深入基层,到农民群众中去,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和考核。。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水源水质及水源地环境的监测。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合理布局,划定禁养、限养、可养区;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改善环境的政策和规定,特别是还出台了“以奖促治”的奖励政策。要因地制宜,编制好项目规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密切协同,加大对候选乡镇的培育力度。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对各方面条件尚好的乡镇进行积极培育,考核内容所涉及部门应共同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对候选乡镇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是全面加快生态镇村创建步伐。省级生态镇头灶镇、安丰镇要进一步提升创建成果,确保2011年通过国家生态镇验收。其它各镇要紧紧围绕省级、国家生态镇考核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全力以赴,确保2014年前全部通过省级生态镇考核,2016年之前全部通过国家生态镇考核。着力加快生态村建设,省级生态村要全力申报国家级生态村,盐城市级生态村要力争建成省级生态村,其它所有村2014年前要达到盐城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三是加大绿色社区创建。政府重视,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推动,使全社会认识到创建“绿色社区”是我市各项创建的重点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在基层的和谐统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区的贯彻和落实,是一项造福市民的民心工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从不同的层面对社区“创绿”工作进行领导、协调。舆论发动,宣传引导,掀起我市“绿色社区”创建热潮。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为我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社区创“绿”工作鸣锣开道。印制各种宣传材料赠送各社区和基层单位张贴,宣传创建“绿色社区”的知识,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重视交流,加强培训,以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参观交流和培训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学习与培训,培养一批认识到位、业务熟悉的骨干,保证创建工作走向深入、落到实处。筹措经费,重点投入,保障创建工作资金到位。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社区和社区居民开展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把工作做到基层。


  四是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在统一指导协调下,按照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配合,学校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推动和宣传“绿色学校”理念,使更多的学校参与到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中来。积极协调、指导开展所辖学校的创建活动,并组织申报“绿色学校”。全市各学校应根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对照创建评价指标,积极申报绿色学校。已命名授牌的“绿色学校”应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已命名授牌的各级“绿色学校”不定期开展抽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绿色学校”资格,对创建“绿色学校”成绩显著的市级或省级绿色学校,及时向省、国家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学校”。


  (4)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类产业园区开发的生态环境门槛。加强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和建设,一方面有利于环境功能区的合理划分,利于污染的集中控制,另一方面为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生态管理。政府部门是园区生态管理的主体,执行有关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政府部门又是园区的服务方,为园区的建设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特定的服务。在推进生态管理的过程中实施综合决策,注重整体管理,实行环境监督,搞好环境服务,引导企业环境行为,采用多种管理方法。


  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工作。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园区为基础,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不同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生共生组合,使上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成为下游生产过程的原料,实现综合利用,达到相互间资源的最优配置。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构建生态工业链。大力支持研究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产品和生产工艺。建设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基地和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规模经营和一体化进程,提高社会综合效益。


  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修复。在部分土地、河流受到污染的园区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加强化工企业搬迁后的生态修复,对化工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监测分析,对原址造成污染的,进行生态功能修复。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控污染排放状况。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系统的第三方运营。


  (5)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整理的编目,编制全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及其原生境、栽培植物野生近缘种、家畜家禽近缘种的就地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收集保存库(圃)的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的转基因物种扩散。市镇财政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五种资源管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8、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环保”工程。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环保业务和环保事件信息,促进环境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建立健全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类信息数据,推进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充分利用和发挥环保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环境管理的工作效率。环保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环境新闻、环保政策法规、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主动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环保信息服务,为公众行使环境保护的知情权提供便利条件,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2)加强环境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对环境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要严格执法工作流程,依据流程来规范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处置,对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和广大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与其他执法单位加强协调,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努力实现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全覆盖。


  (3)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注重硬件设施投入,不断更新环境监测设备,全面提高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等监测总体水平。着力提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预报的频率和精准度,为区域环境管理科学化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依法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抓好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环境监测技术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的知识化、专业化监测队伍。


  (4)环境监察及应急能力建设。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为重点,推进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执法装备,完善环保热线投诉电话和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全市环境监察应急能力建设体系,具备快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环境管理核心支撑能力。


  (5)机动车尾气环检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快捷的机动车环境检测体系,加速淘汰不能达到国家排放要求的车辆,减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立独立的机动车检测中心,于2011年初建成。此中心的建成,将极大的方便我市市民,在车管所就可以实施机动车检测工作。建立更为完善的机动车环检监管体系。因为此项工作涉及到公安部门的机动车管理工作,我们将与公安部门联动,共同建立健全更为完善的机动车环检监管体系。抓好发证窗口和人才建设。将发证窗口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明确服务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


  (6)固体废物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抓住重点,强化安全监管。要提高能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技术审查、现场监督和行政许可优先安排,建立运行经验反馈系统。完善一套基本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所有的产生固体废物单位提出基本监管要求。抓好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准备及响应的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技术支持体系,严格审查应急计划,提高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计划的监督检查,开展预防、预警与处置技术的研究。抓好体系和人才建设。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与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发展规模相适应。同时,加强公众宣传。


  (7)机构建设及人员培训。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转变。完善国控点位建设,满足环境管理及目标考核的要求。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体现重点,增加水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与国内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力度,探索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的可能性,走出一条队伍建设的新道路。


  八、重点工程


  初步设置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总量控制等七大类19小项工程项目。


  1、总量控制工程


  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厂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


  东台市沿海污水处理工程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


  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2#炉脱硫设施建设,安装两台75吨/H粉煤炉安装氨法脱硫设施;


  东台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程。


  2、水环境保护工程


  东台市不锈钢产业集群集中酸洗项目,集中区内所有不锈钢企业,拆除企业自备的酸洗设备,重新设置排污口,封堵所有通向泰东河的排污通道,关闭治污设施,新建或扩建酸洗中心实行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司旋窑水泥生产线内技改建设污泥储库及烘干车间,年综合利用不锈钢酸洗废水处理污泥达26400吨。


  4、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东台市蝶舞色织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东台市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东台市辉煌钨钼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东台市顺达气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东台市化工三厂搬迁项目;


  东台市东龙化工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东台市神龙药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江苏久兴纸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5、城乡综合整治工程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沿通榆河、泰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两侧3个镇,每座0.8-1万吨/年;


  中粮集团公司大型养殖场沼气发电项目,规模生猪200万头/年。


  6、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东台地区沿海防护林工程。


  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处理能力500吨/天;


  成立沿海经济区环保分局。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环境保护规范涉及多个部门,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保障环境保护规范的顺利落实;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在整个干部考核体系中的地位,切实地把环保考核政绩优良的领导干部作为任用的主要对象;研究建立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把绿色GDP指标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


  加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环保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进干部培训方式,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在职教育,提高干部的领导水平、管理技能和创新能力。


  (二)法制保障


  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建立上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制。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公众的外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形成相互制衡的“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体系”。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健全环境审批制度,规范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制定工作方案保障规范的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工业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法监督。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


  (三)资金保障


  通过增加预算内资金、规范使用预算外资金、合理利用环保专项资金、加大环境融资的市场化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渠道保证资金来源。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调整和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服务性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处理费征收标准,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逐步试行排污权交易机制,将环境保护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企业污染治理可以实行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四)社会保障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环境警示教育力度,逐步建立有益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体系。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完善环境质量公示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公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完善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将环保指标纳入各级统计公报定期发布。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听证和公示制度,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举措,公众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完善环保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为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


  (五)科技保障


  实行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吸收环保高科技技术,引进高科技环保人才,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保证“十二五”各项环保指标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