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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2012-05-22  浏览:

  2012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摘要如下: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


  2、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基本药物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满足临床需求。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主要品种销售前20位企业占80%以上市场份额。


  主要任务


  (三)提高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模式。对用量大、生产厂家多的品种,促进生产能力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对用量小、企业生产不经济的品种,研究采用定点生产方式集中生产,保障供应。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品种,加快建立常态化基本药物储备。完善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等政策,调动企业生产基本药物的积极性。


  提高基本药物生产技术水平。支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装备,加快实施新版GMP改造,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监测。完善基本药物生产统计制度,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加强产需衔接,定期发布重点品种供求信息。重点监测紧缺原料药和中药材供应情况,协调解决生产原料的供应不足问题。


  (十)加强医药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两级医药储备制度。统筹整合中央、地方医药储备资源,实现两级储备的互补和联动,提高国家医药储备应急反应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全国联网的医药储备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测,保障在公共事件发生时医药物资的足量供应。


  建立应急特需药品研发生产平台。加强灾情疫情预测,联合军地科研力量,有计划地对应急特需药品、试剂开展提前研究,形成技术储备;加强应急特需药品的需求预测,组织生产企业实施扩能改造,形成生产能力储备,保障在应急状态下能快速生产出所需药品,提高应急体系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完善分级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在重大疫情灾情发生时,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中央地方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军队地方之间联动,确保应急研发、审批、生产、收储、调运和接收等环节运转高效,信息传递及时通畅,物资调配合理,完成应急特需药品供应保障任务。


  保障措施


  (三)完善价格招标医保政策


  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建立统一定价机制,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办法,探索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加强对供货主体、采购主体和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实现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促进合理用药,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优先进入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