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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2012-07-27  浏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既是中央对上海发展提出的要求,也是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服务全国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上海服务业发展的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上海继续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能级不断提升,服务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断完善,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


  1.服务业年均增长快于全市经济增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支撑


  2010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833.51亿元,是“十五”末的2倍。“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2.3%,高出全市生产总值增速1.1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2.1%提高到57.3%,年均提高约1个百分点;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达到26.4%,占全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重从21%提高到28.9%;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的比重从62.1%提高到79?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68.7%提高到72.7%;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保持在53%以上。


  2.金融、物流、商贸、旅游、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占服务业比重保持在65%以上,支撑作用日益加强


  2010年,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为16?7%,股票成交量跃居全球第三,黄金现货交易量跃居全球第一。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全球第一,港口货物吞吐量连续六年保持世界第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21.8%。国际入境旅游人数连续五年超过600万人次。到2010年底,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信息服务企业达到29家,通过CMM/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3级以上国际认证的企业达到117家。


  3.文化创意、会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发展迅猛,成为新的增长点


  文化创意产业呈持续增长态势,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基地、80个创意产业集聚区和15个文化产业园区吸引了8200多家文化创意企业;2010年2月,上海成功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设计之都”称号。会展业发展迅速,初步培育出工博会、华交会等23个品牌展,形成近40个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展览会。电子商务成交额从2005年的1327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4253亿元。各类专业服务业机构超过6万个,教育培训机构超过2000家。


  4.服务业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县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已形成一定的空间集聚。中心城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占中心城区生产总值比重约80%。“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淮海中路国际时尚商务区、北外滩航运服务集聚区、长风生态商务区、金桥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智力产业园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服务业集聚区。


  5.服务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上海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市场、社会整体改革,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产业化进程加速。积极探索服务业体制突破和机制完善,2010年闸北区获批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总部经济蓬勃发展,至2010年底,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5家,新设外资投资性公司213家,新设外资研发中心319家。


  (二)面临形势


  国内外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国际服务业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业跨国投资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等各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上海服务业发展带来新空间;国内城市化、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家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拉动服务需求持续增长,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为上海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重大机遇;国家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对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给予大力支持,在上海率先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以及上海被列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等各项改革试点,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专业化分工、创新服务技术,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但随着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上海服务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郊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服务业创新还未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核心竞争力、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和高端人才缺乏,全球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相对较低。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凸显,行业和部门垄断依然存在,部分领域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还未真正形成;税收制度设计还不利于推动专业化分工;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服务业信息化水平和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促进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深化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是上海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进入新阶段,面对新形势,上海服务业要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促发展,努力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世博后续效应,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方针的战略举措,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新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为抓手,以培育新产业、拓展新模式和发展新业态为着力点,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能级,加快郊区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品牌化、网络化和融合化发展,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服务能级,增强服务功能,着力营造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上海产业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服务业引领转型发展、支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服务业税制、管制、体制、法制改革为突破口,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改革创新。对垄断长期存在、服务水平较低、市场需求较大的领域,吸引多元投资。转变贸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外包。积极吸引各类跨国公司总部和国际组织,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服务业合作,提升服务业外资引进规模和质量,广泛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2.坚持提升重点、培育新兴。依托“四个中心”建设,稳定提升体现国家战略和国际大都市服务功能的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撑上海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握全球科技发展新趋势,引领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等各类新需求,深化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3.坚持完善布局、拓展空间。中心城区立足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重在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实现城市功能转型;把加快郊区服务业发展作为重要战略导向,依托新城、重大产业基地和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特色服务业。鼓励服务业企业跨区域、跨国界整合资源,构建区域和国际服务网络。


  4.坚持市场取向、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塑造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实施政策聚焦,规范市场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目标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构建以支柱服务业为主体、新兴服务业为引领、社会服务业为基础、发展模式不断创新的服务业发展体系,努力打造“上海服务”品牌。


  1.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初步形成,服务业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业总量规模稳步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经济增速2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5%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2010年翻一番,离岸服务外包收入45亿美元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速快于全市从业人员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60%左右。


  2.服务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服务业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科技服务、设计产业、专业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出版、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服务业增速,成为全国新兴服务业集聚地。


  3.服务业布局不断优化。服务业辐射能力全面增强,服务半径不断延伸;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完善,规模进一步扩大;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服务业增速,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占郊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稳步提高,2015年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4.服务业企业主体更具竞争力。服务业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强势服务品牌;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育一批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十二五”时期上海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15年
1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65左右
2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快于全市经济2个百分点
3郊区服务业增加值占郊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
4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60左右
5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
6离岸服务外包收入亿美元45左右
7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22左右
8商品销售总额万亿元8.7
9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12左右
10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8以上
11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95以上
12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万亿元1.2以上


  (一)大力发展支柱服务业


  全面落实建设“四个中心”战略,全力推进金融服务、航运物流、现代商贸、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和房地产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1.金融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000万亿元左右,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基本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


  提升金融市场功能。强化上海证券市场全国主板市场地位,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支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逐步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风险管理中心,支持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增强服务功能,保持现货黄金场内交易国际领先地位,加快建设全国性贷款转让和票据交易中心,健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制度框架并启动市场交易。


  丰富金融产品和工具。推动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内跨市场指数基金等基金产品,促进集合票据、外币债券等加快发展。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商品期货,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适时开展结构性衍生产品试点。


  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优化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培育和发展与金融市场相关的功能性金融机构。发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培育新兴金融服务业。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财富与资产管理机构,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冲基金等专业机构。支持开展船舶(飞机)融资租赁、海上货运险、保赔保险、资金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加快发展非金融机构支付产业,培育一批可参与国际竞争的金融资讯服务商。


  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积极推进上海证券市场国际板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积极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金融机构全球服务能力,深化沪港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产品领域合作,加快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专栏1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重点从加强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以及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完善现代航运发展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2.航运物流业


  力争到2015年,航运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达到约45%,构建服务门类齐全、市场秩序规范、要素与资源集聚的现代航运物流服务体系。


  提升航运基础服务业。依托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增强区域保税联动功能。吸引国际知名船舶管理公司,完善全国船舶交易平台,规范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秩序。集聚船舶检验机构,加强海事安全与技术服务,推动船舶、飞机修理服务业务发展。集聚国际知名航空公司,优化国内外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地位。


  培育航运衍生服务业。加快航运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标签技术应用,完善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开发中国航运数据库。促进海事法律、仲裁服务机构的发展,制定并推广以上海为仲裁地的航运交易推荐格式合同,完善海事仲裁制度。积极发展航运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航运咨询,培育发展航运经纪、公估等航运中介服务业。


  加快发展邮轮产业。推进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优化邮轮通关环境,强化邮轮补给、口岸查验、海事救助、船舶维护、引航等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境内外邮轮旅游,鼓励世界知名邮轮公司来沪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鼓励境外大型邮轮公司挂靠上海,支持组建本土邮轮船队。


  深化发展物流业。大力发展国际采购分拨、水水中转集拼、铁水联运、保税物流联动等口岸物流。加快发展汽车、化工、钢铁、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等制造业物流。积极发展商业连锁、医药、农产品、危险品、应急物流等城市配送物流,促进快递业规范化、规模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着力培育电子商务物流。


  专栏2上海综合保税区


  上海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十二五”期间,以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探索扩大航运服务对外开放试验,大力吸引高端航运服务业集聚;集中发展以新型国际贸易业务为核心的跨国公司亚太营运中心集聚和全球国际贸易链集成功能;重点培育具有离岸服务和保税服务特征的国际服务贸易功能,打造航运金融、期货保税交割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跨国公司全球清算结算服务中心,初步建成国际贸易便利、外汇管理宽松、物流运作便捷、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园区。


  3.现代商贸业


  力争到2015年,全市商品销售总额达到8.7万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8%以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万亿元,基本形成内贸与外贸互相融合、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高、初步具备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框架。


  加快培育商贸新业态。积极探索贸易全程便利化措施,引进国外新型商贸业态和经营模式,扩大新型国际贸易结算规模,推动建立离岸贸易中心。推进网络销售等无店铺销售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模式,积极引进体验式消费等新兴消费方式,推广和应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商店”和“数字商业”。


  创新发展批发业。拓展品牌代理、总经销和特许经营业务。鼓励发展大规模、跨地区的连锁批零结合型企业。提升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沪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结算中心和区域中转物流中心。发展集商品展示、价格形成和物流仓储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专业贸易中心,推动商品批发网上交易。


  提升发展零售业。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领域和范围。引进国际知名连锁百货店,建设主题特色鲜明、综合配套齐全的大型购物中心,鼓励发展特色百货店。引导大型综合超市向新兴大型社区拓展,鼓励标准超市向精品标准超市、生鲜超市转型。鼓励专业专卖店向品牌旗舰店、体验店等发展。积极支持城市综合体等新业态发展。


  推动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建设中国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加快技术贸易发展。建设国家级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带动自主品牌商品发展和出口产品附加值提升。建设有影响力的商贸信息及贸易促进综合服务门户网站,构筑国际贸易中心网上载体。建设国际贸易机构集聚平台,提升贸易辐射效应和商务活动枢纽功能。


  构建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若干具有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服务增值能力和价格发现能力的国际性或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培育保税交易市场。继续建设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等专业性商品交易平台,调整提升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等生产资料集散中心。优化发展危险化学品、环保节能设备等专业市场。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专栏3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


  围绕提高市场开放程度,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吸引中外贸易主体集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要素通畅流动,提高贸易效率;加快建设以要素市场和消费服务市场为重点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国际国内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先导作用;加快营造国际一流水平商贸发展环境。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现代服务业发达、万商云集,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


  4.文化创意产业


  力争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成为联合国创意城市网络的重要节点。


  大力发展媒体产业。推进有线电视网数字化转换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试点,推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推进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提升影视作品制作水平,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做专做强娱乐、生活等特色媒体,发展手机电视等手持移动新兴媒体。


  提升文化艺术业。深化报刊和出版社单位原创培育,引导文学网站健康发展。鼓励各类文艺院团和企业开发、引进优质演艺剧目和娱乐项目。构建国际化电影生产大基地,加快发展数字电影。推动艺术品展示和拍卖市场繁荣发展。构建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做强创意设计产业。加强传统经典或老字号产品与现代时尚元素的结合,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创意产品走向世界。围绕机械装备、时尚消费品、建筑装饰等重点领域,打造集原创策划、交易展示和品牌运营于一体的创意设计产业链。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国家音乐产业园、上海国际时尚中心等基地类项目,提升上海创意产业展示和服务平台、上海国际文化贸易服务平台等平台类项目功能,举办上海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海设计节等代表性活动,实施上海电影产业振兴工程等功能性项目。


  专栏4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集成了文化、创意、科技、资本、制造等要素,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以文化为元素,以创意为驱动,以科技为支撑。“十二五”期间,上海将重点发展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等领域。


  5.信息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收入超亿元企业超过300家,国内外上市企业超过60家,成为全国信息服务高地,建设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一体的智慧城市。


  提升发展软件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办公软件,推动国产基础软件在医疗卫生、教育、社区服务、电子政务等行业的规模应用。大力发展面向钢铁、船舶、金融等领域的行业应用软件。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软件。


  创新发展消费型信息服务业。以“三网融合”为契机,推动互动娱乐产业发展。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社交网络平台,培养电子竞技产业链。促进视频分享、视频门户等网络视听业共同发展,加快基于3G、移动多媒体广播等新传输方式的网络视听内容开发。


  融合发展生产型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等。推进工业软件在研发设计、测试验证、生产制造等环节应用,聚焦民用航空、海洋工程和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研发汽车电子及各类智能终端设备等嵌入式系统,建设核心嵌入式软件研发平台。


  深入发展专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信息资讯交互平台,形成一批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专业数据库。推动第三方贸易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提高信息技术在电子通关、政府监管、物流信息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云计算、物联网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和车载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推动云计算技术研发,实施“云海计划”。加快物联网传感网络软件、嵌入式软件等研发,培育物联网专业技术服务企业。支持建立移动互联网业务创新平台。


  6.旅游会展业


  力争到2015年,入境游客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2.4亿人次/年,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0.8%,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展会总展出面积超过1500万平米,国际会展达到每年300个,建设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和国际会展中心城市。


  提升传统旅游业。提高旅行社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标准化建设。优化旅馆业结构,加强与国际知名酒店集团合作,发展会议型、度假型、精品型旅馆,打造品牌旅行社和饭店集团。振兴旅游餐饮品牌,引进国际品牌旗舰店,加强旅游纪念品开发。


  培育新兴旅游业。利用大型制造业企业集聚的优势,大力发展工业旅游。借助国际知名的演出、节庆和赛事活动,积极发展文化体育旅游。利用丰富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加快发展求修学和医疗旅游。加快发展邮轮和养生度假旅游,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和农业旅游。


  做大做强会展业。通过培育本市大型会展、引进国际知名会展,形成一批品牌、专业会展。积极发展常年展,形成常年展与短期展共同繁荣的格局。结合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打造全国领先、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网上会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企业。


  强化旅游会展公共服务。构建覆盖全市、互动长三角、服务全国的旅游信息平台,构建健全、规范的都市自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专栏5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


  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是国家级重大会展项目,规划建设40万平方米室内净展览面积和10万平方米室外展场,将成为世界最大的展览设施和国际一流的会展综合体,并以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上海)工业博览会为基础,每年举办两届“中国博览会”,积极引进境外专业大展,办好汽车、电子、家具等专业展,促进上海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建设。


  7.房地产业


  力争到201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保持合理水平,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居民住房质量和居住水平明显提高,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引导住房梯度消费。健全“诚信、透明、规范、法治”的市场体系;完善租赁管理,规范租赁行为,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体制。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物业服务价格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着力缓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居住困难问题。


  引导商业地产有序发展。结合服务业发展和郊区新城建设,发展以商贸办公、科技服务、旅游休闲、娱乐餐饮等为特色和主题的商业地产,优化商业地产区域布局,更好发挥商业地产载体功能。合理引导商业地产投资需求,形成多层次商业地产供给格局。


  (二)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


  顺应经济全球化、社会网络化和分工专业化的新趋势,推动新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满足多样化市场新需求,积极培育科技服务、设计产业、专业服务、数字出版、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


  专栏6新兴服务业


  新兴服务业是指在经济全球化、社会网络化和分工专业化进一步深化的背景下,以应用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为手段,以引导和满足多样化的市场新需求为目的,跨越传统产业边界、市场潜力巨大的服务业新领域。总体上,新兴服务业呈现出主体多元化、产业融合化、服务专业化和业态新型化等特征。新兴服务业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支柱服务业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提供新的服务方式的新兴服务业,如电子商务、数字出版、设计产业等;二是基于新技术和新服务模式而不断诞生新业态、引导和满足新需求的新兴服务业,如科技服务、专业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1.科技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院所、实验基地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发展研发服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核心关键技术开展研发。鼓励各类企业集团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推动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开展研发合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细分领域专业化研发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共同活跃的研发体系。


  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发展分析测试、检验认证、计量溯源等技术服务,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风电设备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提升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类产品领域的质检能力,建设一体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检索、培训、评估、交易、代理、托管、质押融资、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构建主体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交易机构。


  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和机制,积极培育壮大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完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链条。


  加快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上海技术交易中心,促进技术交易经常化和规范化。推进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技术成果对接网络,提供科技资源配送服务。完善科技资源共享体系,优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布局。


  专栏7高技术服务业


  高技术服务业主要指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作为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之一,上海将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生物技术服务,提升服务业能级;充分发挥本市科技人才优势,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到2015年,把上海打造成为国内服务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颖、经济效益突出、综合实力领先、若干领域跻身世界前列的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2.设计产业


  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产业要素资源集聚、市场主体活跃、产业布局合理、带动效应显著的设计创新体系,使上海成为更具国际影响的“设计之都”。


  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围绕新能源汽车、大型客机及支线飞机、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机械及装备领域,加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加快虚拟仿真、数字模型、协同设计等先进工业设计技术的应用。


  加快发展时尚设计。围绕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活品质,大力发展服装服饰、日化用品、珠宝首饰、居家用品、时尚数码消费品等的时尚设计。吸引和培育国内外知名设计师,支持企业加大原创设计力度,创建自主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


  提升发展建筑设计。围绕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勘察设计等领域,大力发展规划咨询、概念设计等产业链价值高端环节业务,开拓国际国内高端建筑设计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建筑设计行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


  着力发展多媒体设计。加强多媒体视频、音频、图像、声音的处理、存储、传输和应用技术的开发。加强基于移动通信平台的动漫产品的设计,鼓励单机版和基于3G网络的移动终端游戏设计。支持三维动画技术的设计运用,提升平面设计和影视后期制作水平。


  专栏8设计之都


  2010年2月,上海正式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创意城市网络”,成为全球第7个获得“设计之都”殊荣的城市。“十二五”期间,上海将打造一批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创意产业知名企业、品牌和人才,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集聚全球创意资源,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建设形成产业要素资源集聚、市场主体活跃、产业布局合理、带动效应显著的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体系,使企业设计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使上海成为更具影响力的国际“设计之都”。


  3.电子商务


  力争到2015年,上海电子商务发展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年交易额超过1.2万亿元,90%规模以上企业和超过50%的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空间不断拓展。


  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拓展。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金融、航运、商贸、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和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促进大宗商品市场和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鼓励电子商务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射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商品服务追溯系统等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有信息展示、电子交易、电子结算、贸易融资和通关物流等功能的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建设中国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平台,实现贸易全环节信息服务功能。


  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电子商务支付和物流服务,健全区域物流分拨网络,合理布局公共配送中心,完善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健全电子商务信用和安全服务,推行电子商务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完善数字认证、数字签名、密钥管理等安全服务功能。


  4.数字出版业


  到2015年,确保全市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达到550亿元,力争达到700亿元;全市所有传统出版企业进入数字出版领域,打造中国数字出版高地。


  推动传统出版业转型。推进本市出版企业资源重组和跨地区发展探索数字出版产业服务新模式。推动数字印刷标准化,鼓励按需印刷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搭建按需印刷公共服务平台,创设个性化出版的平台。鼓励国内版权贸易稳定发展,重点支持国际版权交易。


  加快发展数字发行。鼓励传统发行企业利用自身发行渠道优势和全国的网络优势,联合内容集成商和终端制造商,共同打造数字平台与实体平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鼓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入出版物发行领域。


  积极发展移动阅读。扶持有规模的数字终端企业,支持企业开发新型数字终端产品和技术,建设内容交易公共平台,挖掘多种商业模式,促进内容与终端的对接。研究制定电子书领域相关标准,占据电子书产业制高点,推广电子书的应用。


  健康发展数字游戏。支持企业自主研发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游戏。大力支持原创民族网络游戏出口,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网络游戏产业新的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加强版权保护,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5.专业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专业服务业门类拓展到70个以上,从业人员增加到65万人以上,会计税务、法律和仲裁、人力资源、咨询等重点领域营业收入保持20%左右的年均增速,加快形成与“四个中心”建设进程相适应的专业服务业发展格局。


  提高会计税务服务能级。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展国内市场。支持从业人员参与国际资质考试,提高为境内企业海外投资的服务水平。规范行业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创新行业管理模式,加强业务整合。


  拓展法律和仲裁服务。吸引和培育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加强国际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大力发展与金融和航运密切相关的法律和仲裁服务。引进和培养熟悉国际商法、国际惯例和交易规则以及国际仲裁事务的专业人员。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推进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本地人力资源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加快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薪酬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中高端人才服务。


  支持发展广告业。推动广告业向创意化、科技化、品牌化和集成化发展。提升品牌策划、包装设计、形象设计等广告创意策划服务,培育和规范数字营销、商务代理、活动策划等广告延伸服务,创新发展基于移动通讯、数字视频和互联网的新兴广告发布媒介。


  提升发展咨询服务业。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加快发展工程咨询、科技咨询、IT咨询、管理咨询、理财服务、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各类咨询服务业。加强咨询业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加快咨询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科研院所和机构加强理论和方法研究。


  6.节能环保服务业


  力争到2015年,形成集评估、咨询、检测、设计、运营等于一体的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发展150家以上专业性的节能服务公司,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引导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投融资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培育发展节能服务。积极培育节能评估、能源审计、项目设计、节能量审核等专业节能服务机构,提供咨询、设计、施工、运营维护、装备等综合能源服务,打造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加快建立市场化的碳减排机制。


  加快发展环境保护服务。规范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大力发展生态效率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认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环境保险理赔等咨询服务。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转让。


  做强环境工程承包服务。以污水处理、大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城市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为重点,以重点集聚区为依托,培育一批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的大型工程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企业集团。


  专栏9生产性服务业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重点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融专业服务、专业维修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电子商务与信息化服务、专业中介服务、培训教育服务等与制造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同时,加快发展农产品检测与认证、农业科技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业金融服务、个性化营销、农业会展、农业休闲旅游等农业服务业。


  (三)着力发展社会服务业


  坚持“以人为本”,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的基础上,用市场力量促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壮大,大力发展教育与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和家庭服务等服务业,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


  1.教育与培训服务业


  在显著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海教育资源丰富、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较高的优势,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力争到2015年,集聚3000家以上教育培训机构,合力打造20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100个面向社会开放的实训中心。


  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发挥社会各类培训资源作用,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依托区县政府、院校、企业,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


  完善发展继续教育。有效整合各类学习资源,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双向开放,构建学历和非学历并举、职前职后贯通的继续教育体系。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搭建开放性终身教育网络学习和服务平台。


  加快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建立示范性的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上海市外国留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制定相应准入与服务标准,为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上海学习,提供较为完善的社会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业


  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海医疗资源丰富、临床诊疗水平较高的优势,服务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市场潜力大、体现差异化服务的医疗保健服务业,着力推进医疗保健服务业向国际化一流水平方向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中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和专科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逐步实行社会医疗机构在服务要素准入、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临床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探索发展高端医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康复、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健康保健咨询、医疗旅游、数字医疗等高端医疗服务机构。逐步缩小公立医院特需床位规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独立经营的高端医疗机构。


  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推进上海国际医学园和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引进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平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积极推进本市医疗机构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接轨,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专栏10国际医学园区


  “十二五”期间,上海重点发展两个国际医学园区。一是位于浦东周康地区的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主要发展医疗器械、生物医药、高端肿瘤治疗技术及其他高层次医疗服务、医药职业教育等产业。二是位于闵行华漕地区的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主要发展先进的专科医疗服务和打造医疗服务贸易平台,引进数家国际医院,做到医技设备、公共服务、后勤保障、实验平台等设施集中设置和资源共享,培育上海医疗服务产业链。


  3.体育产业


  以满足广大市民强身健体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体育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速,基本形成包括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服务贸易、体育用品等在内的产业体系。


  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支持品牌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对社会经营性体育设施实行规范有序开放。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积极培育品牌赛事观赛旅游和体育休闲主题旅游。


  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商业性赛事,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推进有条件的运动项目职业化进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职业俱乐部。引入高品质国外专业公司与机构,建立竞赛表演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制度。


  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运动员流动、赛事推广、赞助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体育咨询、体育策划、产权交易、品牌管理、公关服务等新型代理业务。吸引国际一流的体育经营公司在上海设立机构。


  4.家庭服务业


  满足市民多层次生活需求,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业。力争到2015年,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达到30万以上,培育一批模式创新、服务优质、内容丰富、服务长三角及全国的品牌连锁家庭服务企业。


  规范发展家政服务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型,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快家政服务领域地方标准的制订和修订,扶持培育品牌企业,发展标准化门店,建设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协调作用。


  发展社区服务业。建立社区服务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开发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餐饮、维修、便民商业等服务项目,推进司法矫正、青少年服务、社会福利等专项社工服务。推进街道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建立社区服务业评估和统计指标体系。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养老服务领域,推动新科技、新技术和新材料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稳步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养老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身修养、安全救援等多样化服务。


  (四)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规划布局,聚焦重点行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打造体现上海城市功能和形象的标志性区域,加快形成全市服务业协调发展格局。


  服务业总体布局图


  1.提升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能级


  依托中心城区服务业集聚发展基础,以现代商务楼宇为主要载体,推进以陆家嘴—外滩为核心,涵盖北外滩、南外滩在内的中央商务区发展,发挥南京路、淮海路、环人民广场等高端商务商业功能,重点打造东西轴线、黄浦江和中环现代服务业集聚带,构建点面结合、纵横交汇的“田字型”中心城区服务业布局。


  (1)东西轴线现代服务业集聚带。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结合苏州河两岸开发,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地区总部或办事机构以及国内外大公司的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投资中心、结算中心等,加快建设南京西路专业服务商务区、环人民广场现代商务区、环东华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等,努力打造专业服务、信息服务、商务商贸、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集聚的现代高端商务走廊。


  (2)黄浦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充分发挥滨江亲水优势,以黄浦江两岸联动开发和发展后世博经济为抓手,按照“百年大计、世纪精品”的要求,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基础,重点发展金融、会展、航运、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外滩及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北外滩航运和金融服务集聚区、徐汇滨江高端商务和文化休闲区、杨浦滨江发展带等,努力打造展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的滨江高端服务业集聚带。


  (3)中环现代服务业集聚带。依托中心城区成熟的服务业基础和郊区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充分发挥内外环间区域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转型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金桥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桃浦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国际节能环保园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莲花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打造服务长三角和全国的新高地。


  2.构建郊区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推动郊区服务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逐步提升郊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依托新城和若干有条件的小城镇,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产业基地、功能性基础设施等,推动部分有条件的开发区和规划产业区块以外的现状工业用地,转型发展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功能区;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和农场,发展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科技服务等农业服务业。


  (1)新城。分类推进新城建设,依托先进制造业基础,在新城及周边的产业基地和开发区建设一批以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科技服务等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促进产业发展与新城建设相融合。着力提高新城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商贸、教育、医疗、专业服务、家庭服务、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促进人口和产业向新城集聚。支持有条件的新城依托优质资源禀赋,打造若干以休闲度假、旅游会展、商贸商务为特色的城市风貌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城市个性。


  专栏11新城建设


  嘉定新城大力发展以汽车、金融为特色的总部经济,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和信息服务业。松江新城依托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打造旅游休闲产业,加快发展教育研发、专业服务、现代物流和商贸服务业。浦东南汇新城重点培育航运贸易、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科研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业。奉贤南桥新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旅游会展、商贸服务、研发产业和文化创意。青浦新城加快发展商贸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和信息服务业。金山新城重点发展为化工产业服务的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培育信息服务业。崇明城桥新城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2)小城镇。陈家镇、枫泾镇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各自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会展、科研教育和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浦江镇、罗店镇、安亭镇、青村镇等大力发展地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南翔镇、江桥镇、徐泾镇、赵巷镇、九亭镇等依托虹桥商务区,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川沙新镇、佘山镇、朱家角镇等依托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周浦镇、大场镇等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更大集聚辐射作用。


  3.建设服务业发展标志性新区域


  加快各类大型功能性项目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各类服务业集聚区能级,着力新建上海服务业发展的标志性区域,推进服务业组团式发展,使之成为集功能和形象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亮点和城市地标。


  (1)虹桥商务区。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大力发展高端商务和国际贸易服务功能,集聚一批高端贸易机构、各类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建设中国博览会会展综合体项目,打造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虹桥,努力建设成为“四个中心”服务的重要载体,以及服务和辐射周边地区的核心商务区,着力打造成上海西部商务和城市功能中心的标志性区域。


  (2)世博园地区。以文化博览区、城市最佳实践区、国际社区、会展及其商务区、后滩拓展区及滨江生态休闲景观带为核心,围绕顶级国际交流核心功能,重点发展文化博览创意、总部商务、高端会展和旅游休闲,成为大型企业全球或地区性总部集聚地、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文化创意基地和国际性旅游会展目的地,打造富有活力的世界级新地标。


  (3)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以上海迪士尼乐园项目为核心,依托迪士尼品牌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培育和发展旅游娱乐、现代商贸、文化创意、会展服务、体育服务等服务业,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现代化“旅游城”和当代中国娱乐潮流体验中心,形成旅游产业发达、文化创意活跃、消费低碳环保、环境优美宜居的大都市新地标。


  专栏12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特色、创新模式、协同发展,发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聚集高端要素、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示范引领效应。着力推进建设25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西藏路环人民广场现代商务区、淮海中路国际时尚商务区、南京西路专业服务商务区、虹桥涉外商务区、漕河泾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徐家汇中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长风生态商务区、苏河湾商业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北外滩航运和金融服务集聚区、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江湾-五角场科教商务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花木国际会展集聚区、张江高科技创意文化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宝山钢铁物流商务区、七宝生态商务区、嘉定新城上市企业总部集聚商务区、松江(欢乐谷)休闲旅游区、赵巷商业商务区、南桥中小企业总部商务区、世博园区会展商务集聚区、西虹桥商贸商务集聚区、枫泾国际商务区、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和陈家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四、“十二五”时期上海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按照“抓关键、聚政策、强主体”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促发展,强化政府服务、完善市场环境、培育企业主体,狠抓国家政策的深化落实,狠抓政策设计的创新突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争取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扩大对外开放、降低市场准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快土地转型利用、推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行政审批、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推进行业标准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改革。依托“两个中心”、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等部际联席会议和部市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积极争取相关试点能够在上海先行先试。


  2.全力深化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服务业税制改革先行先试,研究支持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逐步拓展试点行业和企业范围,促进社会分工和二三产融合,营造服务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增强服务企业的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专栏13国家增值税改革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等)。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本次试点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为加快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3.深入推进国家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抓住国家在上海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等各类试点的契机,在本市服务业各领域、各环节,多方位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机制创新,初步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放大国家服务业各类改革试点示范效应,深入推进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突破制约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瓶颈。


  专栏14国家和本市各类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上海市闸北区获批成为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闸北区将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制定和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创新政府服务体系,突破体制机制瓶颈,集聚人力资源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科技服务等产业,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发展,建成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全国服务业改革先行先试区。


  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国家商务部与财政部在全国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同意上海市在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及黄浦江沿岸进行试点,首批筛选了城市共同配送、现代商贸服务功能区和国际贸易中心公共平台三大重点领域共12个项目开展试点,以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服务业示范区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放大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区域包括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长风生态商务区、虹口区北外滩航运和金融服务集聚区、杨浦区、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试点区、青浦区赵巷商业商务区、奉贤区等10个区域。本次试点将着力突破一些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切实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4.构建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格局。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拓展社会资本服务业发展空间,激发服务业活力。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合理设置牌照、资质、标准等准入门槛。适当放宽持股比例、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和经营场所等方面要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业发展。支持民间资本投向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和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深化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改革,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5.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对与服务业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探索开展直接登记试点,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推动其更好地参与服务业发展。加快部分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政府决策参谋、标准制订、调查研究、企业服务、宣传推介、合作交流、服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1.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继续保持运输、旅游服务贸易等传统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加快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专有权使用费、文化、教育、体育、医疗保健、专业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积极承接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打造接包、发包、分包和转包业务集聚的服务外包中心城市。推动国际高新产业技术交易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办好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打造我国高新技术和产业技术进口及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的平台。


  专栏15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是跨境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服务外包是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包括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上海作为国家首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将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中的金融服务外包、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知识流程外包中的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和创意设计服务外包,提高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在服务外包中的比重。


  2.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鼓励国内外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等企业总部和知名服务业企业落户上海,以上海为节点进行全国和全球资源配置。稳步扩大金融、航运、物流、商务服务等服务业开放,稳妥引导外商投资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家政服务等服务业领域,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先进服务理念和管理经验、新型业态和服务模式。集聚国际性行业协会和国际性组织等各类功能性机构,积极开展服务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本市服务业在全球市场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深化与港澳台服务业合作。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主动加强同香港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合作,在金融、海港空港、旅游会展等领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教育、医疗、检测认证、创新科技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投资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推进服务业领域合作,支持台资服务业企业在沪发展和提升能级。


  4.促进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进行境外战略性投资,开展海外并购和重组,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建立完善国际市场营销网络。积极探索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知名的服务联盟,主动发起设立跨国企业联盟,参加大型国际专业会展。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鼓励中介机构为本土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战略、管理、法律、风险评估和信息等咨询。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境外投资服务平台。


  专栏16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在产业带动、技术创新和人才集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明确提出,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鼓励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集聚实体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营造更加开放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打造上海总部经济的品牌,集聚国内外各类企业总部,确保上海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始终保持全国领先的地位,将上海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亚太地区公共服务一流、综合配套完善的最有吸引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地区。


  5.支持企业加快拓展国内市场。加强企业对外投资服务,支持“两头在沪”生产在内地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知识产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跨区域经营。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组建跨区域的产业或技术联盟,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各类中小服务业企业,通过组建企业联盟等方式,承接大额业务或重大项目。


  6.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环境。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争取率先试点开放更多服务业领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争取开展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参照国际惯例,对境内企业海外投资和外资企业来沪发展给予项目审批、外汇管理、出入境等方面的政策便利。


  (三)推动技术制度创新


  1.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支持各类服务业创新创业孵化器发展,加快各类服务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业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化产学研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加快服务集成为重点进行各类技术创新,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给予奖励或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


  2.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广泛应用自动识别、智能传感、空间信息等新技术,通过知识、管理和流程创新,发展各种新兴服务和新型业态,努力满足市场需求,提供高质量、差异化的专业服务。对服务业企业的模式创新,给予工商登记、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的支持。


  专栏17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


  上海作为首批7个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之一,将在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通过不断提高服务科技应用创新能力,推动服务集群,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催生服务新业态,形成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体系,构建5个具有特色行业服务的服务创新联盟,建设10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3.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快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提供针对服务业企业的企业债、并购贷款、小额贷款、股权质押、服务贸易出口信贷等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消费贷款业务,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在放大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推动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力度。


  4.创新政府财政扶持方式。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奖励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人才培养、研发设计、技术引进、国际市场开拓、新兴服务业孵化器等方面的“软投入”。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实施高技术服务业专项工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信息管理、研究咨询、业务培训、会议服务、投资促进、检验检测等各类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与服务业企业联合建立实训基地,积极培育各类服务业紧缺专业人才。引入国际知名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服务人才能力培训工程,加强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再培训和再教育。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培育、引进各类服务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探索适合新兴服务业各类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


  6.创新规划土地管理政策。优化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对鼓励发展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重点支持的服务业项目用地,在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可暂不变更。


  专栏18智慧城市


  深入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积极创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着力构建国际水平的“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努力把上海打造成为国内通信质量、网络带宽、综合服务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促进信息技术在服务业各领域的广泛渗透和应用,为上海服务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支持企业做强做专。鼓励金融、商贸、航运等重点领域大型企业通过融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市场规模,拓展服务半径。支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领域企业通过增强技术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和优化服务方式,成为本领域最专业、最具特色的领军企业。


  2.推动国资国企提升能级。推动大型国有服务业企业突出主业,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加快主辅分离、服务业务外包,创造有效市场需求。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服务业企业重组。逐步完善对服务业国有资本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级。


  3.积极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服务业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体系。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动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建设深化融资服务网络,加强对服务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强本市服务业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推动服务业中小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4.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各类质量和服务管理认证,挖掘产品和服务的文化内涵,完善质量服务体系,着力塑造服务业自主品牌。加强品牌管理输出,提升企业竞争力,占据价值链高端环节,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


  (五)构建公平市场环境


  1.加快清理本市服务业现行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针对航运、会展、专业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重点及新兴领域,按法定程序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服务类地方标准,规范市场秩序。


  2.深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采用或参照国际标准,参与或主导研制服务业重点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服务业地方标准研制与实施。争取承担国际、国家服务业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深入推进区域服务标准化试点,引导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


  3.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制度为核心,建立涵盖行政、市场、社会奖惩在内的联合奖惩机制,完善覆盖企业及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诚信记录的联合征信体系,强化诚信记录查询和信用服务应用,推动服务业企业实施诚信品牌战略,加强信用风险控制管理。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力度,支持中介机构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


  5.积极举办重大赛事、节庆活动。办好F1中国大奖赛、网球大师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国际马拉松赛、世界高尔夫球锦标赛、斯诺克上海大师赛、国际艺术节、国际电影节、上海电视节、国际音乐节、上海旅游节、国际服装文化节、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工业博览会等一系列与城市功能密切相关的重要赛事节庆活动。


  (六)完善政府管理服务


  1.建立健全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健全促进本市服务业各领域发展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服务业相关领域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政策。各区县成立相应协调推进机构,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各类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


  2.转变政府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平台,推行告知承诺和并联审批制度,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后监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3.完善统计测评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各行业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符合产业发展新趋势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设计产业、科技创新服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和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的统计指标研究及相关统计工作,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在金融、物流、商贸、旅游、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服务质量测评体系,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


  4.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推进规划的落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开展评估,并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本市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