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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评价可采的评估方法

中国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2012-05-17  浏览:

  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各专业的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评价。可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标准规范对照法。如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建筑项目的热源选择应满足第4.5.1的规定,冷水机组设备的制冷性能系数应满足4.5.3的规定,新风热回收比例应满足4.4.3的规定。


  产品单耗对比法或单位面积指标法。产品单耗对比法适用于工业项目,如北京市工业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应符合《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单位面积指标法适用于民用建筑项目,虽然目前对民用建筑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限制,但随着建筑技术及节能措施的发展和使用,在满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单位面积的能耗指标也在逐步降低,在利用本方法进行评价时,可以结合评估人员以往的设计经验和总结资料,选择使用功能类似的建筑作为基准进行初步判断,然后再结合其它的方法进行详细分析。


  能源平衡分析法。如集中供热项目,可根据末端用户实际热量需求及热源供应侧的实际能源消耗的对比,初步确定能源的利用效率,如系统效率低,则需要分析各分系统的输入、产出及损耗,找出系统效率低的原因,重新对系统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